组织机构

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 

围绕学校高标准完成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立项建设任务,按照学校部署,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,做好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和硕士学位立项建设、申报工作。

1. 牵头组织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。

2. 负责学校学科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,研究制定和完善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政策与管理办法。

3. 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、拟新增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任务的分解、推进与保障工作。

4. 负责组织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、拟新增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,协调、指导申报材料填报。

5. 负责组织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、建设、中期检查、验收和日常管理等工作。

6.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、高校、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与沟通,及时获取国家、省有关学科建设的政策与动态。

7. 负责与学校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的联系与沟通,及时组织开展学科建设等咨询工作。

8. 负责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、中期检查、验收和日常管理等工作。

9. 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、分配、管理等工作。

10. 负责学科建设相关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11. 负责推进、协调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。

12. 负责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、推荐和管理工作。

13.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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